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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纳税筹划研修班     ★★★ 【字体:
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纳税筹划研修班
作者:yanbo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1    

“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纳税筹划研修班”
邀请函

各企业单位: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经2007年11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与新《企业所得税》一起施行。新所得税法在税率、税前扣除、资产的税务处理、征管方式等方面都有重大变化,这对各类企业的税负、账务处理乃至经营战略,将产生重大、深远的影响。
为了帮助各企业针对政策的变化,重新审视原来的纳税筹划方案;如何面向未来,设计出与新法精神相适应的纳税筹划方案;深刻理解新法的精髓,有效规避企业的涉税风险,我们依托中山大学会计学的学科优势,整合“政策制定者+专业精英+税务专家”资源,组成实力强大,理论结合实际的杰出师资团队,精心设计推出《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纳税筹划研修班》。强大的研究队伍专门分析新企业所得税法对企业造成的影响,协助企业掌握新所得税法下的筹划策略。诚挚地邀请并期待您的参加。 

一、研修内容
(一)纳税筹划的介绍
1、纳税策划相关概念
2、纳税策划的原则
3、纳税策划的平台
4、纳税策划的技术
5、新企业所得税下纳税策划的重点及新思路
(二)针对新企业所得税的变化纳税筹划及案例分析
1、选择不同的纳税主体
2、解读新税率
3、应纳税所得的内涵和外延
4、税前扣除的异同
5、税前不予扣除项目
6、了解新的税收优惠
7、关联企业纳税调整
8、研究新法的反避税规定
(三)企业经营中重点模块的纳税筹划及案例分析
1、研发费用税收筹划
2、物资采购最优纳税
3、市场营销与纳税方案设计
4、薪酬激励与个人所得税筹划
(四)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与涉税风险规避 
1、涉税风险自我评估与值得关注的核心指标 
2、税务成本中值得注意的问题  
3、谨防额外税收负担 
4、企业所得税自查重点关注的方面  
5、税务争议的处理 
二、参研对象
税务人员、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经理(部长、科长)、财务主管、财务部门负责人、税务专员、税务中介、高校教师等。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08年4月至12月,每月一期,详情请咨询会务组。
培训地点:没期选择不同的地点,详情请咨询会务组。
注:如果单位报到人数达到30人以上可单独组织培训。时间和地点另定。

四、有关事项
1、培训费用:包括培训费、资料费和茶歇费用等共计2,000元。单位团体同批次报名10人以上,可享受九折优惠。食宿与标杆企业考察统一安排,费用自理,详情请咨询会务组。确认名单后汇款至指定账户,亦可报到时统一交纳。              
户  名:深圳市彦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百花园支行;
帐  号:1020 3251 2010 0053 96;
2、请提前将《培训报名回执单》传真至我公司。
3、请将航班号或车次及抵达时间于出发前传真或电话告知会务组,以备统一安排迎接。

五、举办方介绍
深圳市彦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系经深圳市相关部门批准注册成立的,以中大管理学院为依托,由周彦平博士组织一批各行业管理咨询专家、金融界实战专家和高等院校资深名教授学者创办的一科研型实体。公司业务范围包括管理咨询、培训服务、商务考察、工程咨询等。
公司致力于研究行业管理咨询特别是电力系统内资源整合和优化,倾力打造管理咨询与培训第一品牌,力创行业内商会考察、投资洽谈首选组织方,竭诚为行业内企业提供优质的管理改善等方面的服务。
周博士团队曾为各行业数百家企业进行过咨询和培训,受训企业获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中路东门天地大厦B座1705室
邮政编码:518001
联系电话:(0755)82197588 
传    真:(0755)82298977
联 系 人:陈小敏 13417591933   周  辉 15918781066
                   

中国电力财税网
中大管院深圳高级经理培训中心
深圳市彦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08年2月26日

文章录入:yanbo    责任编辑:zhou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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